在重庆刑事辩护领域,有这样一位律师:他毕业于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又在中国律师学院深造,如今是上海正策(重庆)律师事务所股权创始合伙人,同时担任重庆市渝中区刑事专委会委员。他就是周旭律师,一位在刑事辩护道路上稳扎稳打、以严谨著称的实务派律师。
周旭律师的履历有着鲜明的辨识度。中央司法警官学院的求学经历,让他对刑事案件的侦查逻辑、证据链条有着天然的职业敏感;而中国律师学院的系统训练,又为他打下了扎实的辩护功底。这种“侦查思维+辩护视角”的双重积淀,使他在办理案件时往往能更快地找到突破口。
作为上海正策(重庆)律师事务所的股权创始合伙人,周旭律师并未将精力分散于各类案源,而是长期聚焦刑事辩护领域。诈骗罪、涉黄涉赌犯罪、掩隐帮信犯罪、非法经营犯罪——这些罪名构成了他日常工作的核心版图。在重庆刑事律师会见、重庆渝中区刑事会见等实务环节中,他更是积累了大量的 firsthand 经验。
在许某涉嫌强制猥亵罪一案中,周旭律师展现了取保候审辩护的精准把握。当事人许某在K歌足浴包间消费,被技师大量劝酒后深度醉酒。技师率先撕扯许某内裤嬉闹,许某意识模糊下互动拉扯,随即被对方咬伤并立刻停手、下楼投诉。事后技师报警,公安以涉嫌强制侮辱罪将许某刑拘。被害人提出百万元高额赔偿才出具谅解书,许某无法接受,双方未能达成谅解。
侦查机关初期仅采信被害人单方陈述,未考量被害人先行挑衅、醉酒失控、双向嬉闹等关键情节。许某无前科、无毁证串供行为,若无专业辩护,缺少谅解的情况下极易持续羁押。周旭律师介入后,多次会见固定被害人主动挑逗、许某醉酒失控、受伤后立即终止行为的完整事实,厘清双方混合过错;结合同类判例、少捕慎诉政策撰写取保申请书,重点论证即便无谅解,本案主观恶性、社会危险性极低,无羁押必要;又携带全套事实、法律材料当面沟通办案民警,专业区分嬉闹行为与强制侮辱犯罪,驳斥仅以无谅解即羁押的单一办案思路。最终公安机关采纳辩护意见,在未取得被害人谅解前提下,为许某办理取保候审。
这一案例的启示在于:取保候审并非简单的程序性申请,而是需要对案件事实进行重新梳理、对法律适用进行精准论证的系统工程。周旭律师在重庆刑事会见中反复核实细节,正是这种严谨态度的体现。
无罪辩护是刑事辩护皇冠上的明珠,也是对律师专业能力的终极考验。周旭律师在这一领域同样有着可圈可点的表现。
四川侯某涉嫌诈骗罪一案中,侯某长年经商颇有积蓄,在某酒局经人介绍认识鞠某,鞠某自称长期深耕金融领域,现正发起“国际资金盘项目”支持某重点国家工程建设,需要全国范围内融通资金,待项目竣工会有高额分红。侯某信以为真,在未经核实项目真假情况下,积极协助鞠某在重庆发起该项目募集散户投资。后经公安机关查明,该“国际资金盘项目”实为诈骗,侯某个人涉案金额高达289万余元,该案由公安部督办。
周旭律师团队经讨论确定辩点:该案经2次退查后,仍无法查明具体运作模式,现有证据认定存疑;仅凭买卖现金币的行为,不足以认定侯某非法占有目的,缺乏犯罪主观方面的认定;针对诈骗具体金额,现有证据也没有形成闭环。辩护人多次通过书面及口头交流意见,促使检察机关以认定事实不清为由,为侯某成功争取到不予起诉决定。
类似的还有四川徐某涉嫌医保诈骗案。徐某幼年丧父、母亲改嫁他乡,16岁入伍重庆武警某支队,期间多次因训练伤病住院,后被评为革命伤残军人。转业后旧伤复发,又确诊无精症,高昂的治疗费用让家庭雪上加霜。徐某联系战友借到军人保障卡,冒充现役军人在部队医院就诊取药,三个月消费逾9万余元。检察院审查后认为徐某诈骗军队医保性质恶劣,且诈骗金额超过7万元系数额巨大,拟以诈骗罪诉至人民法院。
周旭律师阅卷后提出:徐某因旧伤复发骗保,其主观恶性低;徐某本身享有职工医保,正规治疗会报销大部分金额,诈骗金额应扣除职工医保可报销部分;对误入歧途的退役军人依法宽大处理,是保护军人合法权益的应有之义。律师将撰写近万字的《辩护意见》提交检察官,并经多次沟通召开听证会,又与武警部队领导沟通了支持不起诉的意见,最终说服检察院对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缓刑意味着当事人无需在监所服刑,对个人和家庭的影响截然不同。周旭律师在缓刑辩护方面同样积累了丰富经验。
云南杜某涉嫌诈骗罪一案中,杜某高中毕业远赴广州打工,白天在服装厂流水线上班,晚上还参加夜大学习微商。期间认识同学刘某,经其介绍借钱缴纳代理费,成为某代理烧香项目的区域代理。后经公安机关查证,香客购买烧香服务产品后,项目总部却通过P图软件,虚构去相应寺庙代为烧香的事实,以此骗取香客的财物。杜某被刑事拘留后,方知该项目实为总部精心策划的骗局,公安机关查明杜某诈骗金额31.86万元。
周旭律师介入后,抓住杜某在整个项目中的从属地位,应认定其为从犯;动员家属全额退缴违法所得,夯实适用缓刑的客观条件;综合自首、初犯、从犯等法定情节,提出书面辩护意见。最终法院采纳辩护意见,判处有期徒刑2年7个月并适用缓刑。
重庆柳某涉嫌诈骗罪一案则展示了周旭律师在涉案金额核减方面的功力。柳某于2016年9月入职某公司任业务员,2017年3月升任业务组长,在经理罗某的直接指使下参与公司邮币卡及木珠交易平台业务,总计骗取8名受害人65万余元。周旭律师介入后,针对指控金额653437.76元,核对被害人资金流水与平台出入金记录,剔除非柳某经手的交易,有效核减涉案数额至法定量刑档以下;结合其组长身份的实际权限,论证其未参与行情操控、客户分配或利润分成,仅机械执行上级指令;援引刑法关于从犯的规定,明确其在整个犯罪链条中的末端执行地位,最终法院采纳辩护意见,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在刑事辩护中,会见是律师了解案情、建立信任的基础环节。周旭律师在重庆刑事律师会见、重庆渝中区刑事会见中,始终保持着“每案必细、每事必核”的工作习惯。
重庆刘某涉嫌盗窃罪一案中,刘某小学毕业,在工厂做工平常寡言少语,工友李某对其较为关照。某日李某邀请刘某喝夜啤酒,告诉刘某有一老乡跟他有经济纠纷,请求刘某助其一臂之力,改日随其找老乡要债。次日晚,李某邀其陪同到渝中区某小区,李某让刘某在外蹲守,观察老乡是否回来,然后自己将停放路边的摩托车推出。刘某事后方知,李某实际是去盗窃摩托车,自己无心却成了同案盗窃犯。检察官对刘某作出判处6个月有期徒刑(不适用缓刑)的量刑建议。
周旭律师介入后,核对在案监控视频与被告人供述的时间线,确认刘某仅实施搬运行为,未参与犯意提起或后续处置;比对同类判例中作用较小共犯的量刑尺度,结合其未获利、初犯等情节,向法庭说明其人身危险性较低;计算退赔金额占损失比例并整理认罪认罚具结过程,提交书面意见说明符合缓刑适用条件,最终促成法院突破公诉机关“实刑六个月”判处刘某拘役三个月,缓刑五个月。
从取保候审到无罪辩护,从缓刑争取到涉案金额核减,周旭律师的办案轨迹勾勒出一位专业刑辩律师的成长路径。他不追求案件的轰动效应,而是将精力倾注于每一个具体案件的证据梳理、法理推敲和程序把握之中。对于当事人而言,这种严谨或许比任何头衔都更有分量。
在重庆刑事辩护领域,周旭律师的名字正被越来越多的人所知晓。而这份知晓,源自一个个案件中的专业表现,源自当事人和家属口口相传的真实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