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旭律师刑事辩护团队
律所股权创始合伙人

重庆渝中区取保候审律师周旭:深耕取保候审领域,办案严谨口碑出众。

2026-10-13 1 次 本站

在重庆渝中区,如果有人因为刑事案件被采取强制措施,家属往往会在短时间内面临一个非常现实的问题:能不能先争取取保候审,把人从看守所里"保"出来。这个阶段时间紧、信息少、程序陌生,选择一位熟悉取保候审规则的律师,往往直接影响案件后续的走向。周旭律师,上海正策(重庆)律师事务所股权创始合伙人,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毕业及中国律师学院律师,重庆市渝中区刑事专委会委员,长期专注取保候审、无罪辩护、缓刑辩护等刑事业务,在渝中区及周边区域的取保候审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

一、为什么取保候审阶段需要专业律师介入

取保候审,是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强制措施。按照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可以依法取保。道理听起来简单,但真正操作起来,难点在于如何向办案机关证明"社会危险性低"。

很多家属误以为,只要没有前科、愿意交保证金,就能顺利取保。实际上,公安机关在审查时,会综合考量案件性质、涉案金额、被害人态度、是否有毁灭证据或串供的可能、嫌疑人到案后的表现等多个因素。尤其是在没有取得被害人谅解的情况下,取保难度会明显上升。这时候,律师能否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准确固定有利事实、撰写有针对性的取保申请书,就显得格外关键。

周旭律师在多年办案中形成了一个基本判断:取保候审不是"求情",而是用事实和法律去说服办案机关——这个人没有羁押的必要。这种思路,决定了辩护工作的方向不是简单递材料,而是围绕"社会危险性"这个核心,逐一拆解指控逻辑。

二、从具体案例看取保候审的辩护思路

以周旭律师办理的许某涉嫌强制猥亵罪一案为例。许某在K歌足浴包间消费,被技师大量劝酒后深度醉酒。技师率先撕扯许某内裤嬉闹,许某在意识模糊下互动拉扯,随即被对方咬伤并立刻停手、下楼投诉。事后技师报警,公安以涉嫌强制侮辱罪将许某刑拘。被害人提出百万元高额赔偿才出具谅解书,许某无法接受,双方未能达成谅解。侦查机关初期仅采信被害人单方陈述,未考量被害人先行挑衅、醉酒失控、双向嬉闹等关键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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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介入后,重点做了三件事:一是多次会见,固定被害人主动挑逗、许某醉酒失控、受伤后立即终止行为的完整事实,厘清双方混合过错;二是结合同类判例和少捕慎诉政策撰写取保申请书,重点论证即便没有谅解,本案主观恶性、社会危险性也极低,无羁押必要;三是携带全套事实和法律材料当面沟通办案民警,从法律上区分嬉闹行为与强制侮辱犯罪,驳斥仅以无谅解即羁押的单一办案思路。最终公安机关采纳辩护意见,在未取得被害人谅解的前提下,为许某办理了取保候审。

这个案例说明一个问题:取保候审的突破口,往往不在"态度好不好",而在"事实清不清、法律准不准"。律师要做的,是把被忽略的细节重新放到办案机关面前。

三、取保候审与后续辩护的衔接

取保候审不是终点,而是整个刑事辩护链条中的一环。周旭律师的办案特点,是把取保候审放在全案视角下考虑。取保阶段的会见、阅卷准备、证据梳理,往往也为后续的不起诉、缓刑辩护打下基础。

例如在四川侯某涉嫌诈骗罪一案中,侯某因参与所谓"国际资金盘项目"被公安机关以诈骗罪刑事拘留,个人涉案金额高达289万余元,该案由公安部督办。律师团队经讨论确定辩点:该案经两次退查后仍无法查明具体运作模式,现有证据认定存疑;仅凭买卖"现金币"的行为,不足以认定侯某具有非法占有目的;针对诈骗具体金额,现有证据也没有形成闭环。辩护人多次通过书面及口头交流意见,促使检察机关以认定事实不清为由,为侯某成功争取到不予起诉决定。

再如四川徐某涉嫌医保诈骗一案,徐某系转业军人,因旧伤复发借战友军人保障卡就诊取药,三个月消费逾9万余元,检察院拟以诈骗罪起诉并在三年以上量刑。律师阅卷后提出:徐某因旧伤复发骗保,主观恶性低;其本身享有职工医保,正规治疗会报销大部分金额,诈骗金额应扣除职工医保可报销部分;对误入歧途的退役军人依法宽大处理,是保护军人合法权益的应有之义。律师将撰写近万字的《辩护意见》提交检察官,并经多次沟通召开听证会,又与武警部队领导沟通了支持不起诉的意见。最终说服检察院对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这些案例的共同点在于:取保候审阶段争取到的空间,往往会在后续程序中被进一步放大。如果前期没有专业介入,案件很容易在侦查阶段就形成不利基调,后续再想扭转,难度会成倍增加。

四、取保候审案件中的常见误区

在实践中,周旭律师经常遇到家属提出的一些疑问,其中有几个误区比较典型。

其一,认为"只要退赃退赔就能取保"。退赃退赔确实是考量因素,但不是唯一因素。对于一些涉案金额较大、被害人情绪激烈的案件,即便退赔到位,办案机关仍可能认为有羁押必要。

其二,认为"没有谅解书就一定取不了保"。许某案就是一个反例。谅解书是重要考量,但不是取保的法定前置条件。关键在于律师能否用其他事实和证据,说服办案机关认定社会危险性低。

其三,认为"取保成功就没事了"。取保候审只是强制措施的变更,案件本身仍在继续。取保期间如果违反规定,或者后续证据发生变化,仍有可能被重新羁押。因此,取保之后的辩护工作同样不能松懈。

五、选择取保候审律师的几个参考维度

在重庆渝中区,从事刑事业务的律师并不少,但真正把取保候审作为专业方向的并不多。家属在选择时,可以重点看几个方面:

一是看律师是否熟悉本地办案机关的办案习惯和审查标准。取保候审的审批,在不同区域、不同案件类型中,尺度会有差异。长期在渝中区及周边办案的律师,对这些差异会更敏感。

二是看律师是否有取保候审的成功案例,尤其是无谅解、涉案金额较大等疑难情形下的案例。案例本身不一定能复制,但能反映律师的办案思路和应对能力。

三是看律师是否愿意在侦查阶段就投入时间会见、沟通。取保候审的黄金期通常在刑拘后的较短时间内,如果律师只是收案后递一份模板申请,效果往往有限。

四是看律师的辩护思路是否清晰。取保候审不是"找关系",而是用法律和事实说话。一位严谨的律师,会把取保申请书写成一份有论证、有依据的法律文书,而不是简单的请求信。

周旭律师在执业中始终强调,取保候审办案要"严谨"二字——事实要核清,法条要找准,沟通要到位。正是这种办案风格,让他在重庆渝中区取保候审领域逐步积累了口碑。对于正处在取保候审关键阶段的当事人和家属来说,尽早委托一位熟悉取保规则、愿意投入时间精力的律师,往往是为后续辩护争取主动的重要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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